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法治保障
http://www.cqchuguo.com2026年03月26日 09:15教育裝備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的編纂,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鮮明實踐,對新征程上更好以法治方式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以下簡稱“法典”),這是以法治方式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堅實保障,更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鮮明實踐。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進美麗中國建設,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時代性、創新性和引領性的理念和戰略,形成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法典的編纂,對新征程上更好以法治方式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以黨的領導引領生態文明建設的正確方向。法典強調,“生態環境保護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生態文明建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中華民族的永續發展。歷史地看,不少文明的衰亡和國家的危機往往伴隨著生態的破壞。特別是工業革命以來,資本主義站在“人類中心主義”的視角,將自然界視作可以被隨意征服、無限攫取的客體,導致生態環境遭到巨大破壞甚至無可挽回的損失。基于對中外歷史教訓的深刻汲取,中國共產黨歷來重視生態文明建設,把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確立為基本國策。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離不開黨的領導。新時代以來,中國共產黨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提出建設美麗中國的戰略目標,全面加強對生態文明建設的頂層設計。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建設美麗中國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目標,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這是確保生態文明建設始終沿著正確政治方向和戰略路徑前進的根本保證。法典的編纂,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將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轉化為國家意志的集中體現,將黨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戰略目標固化為全體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規范,標志著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能力達到了新高度。
以法治方式守護人民對美好環境的向往。法典強調,“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新時代以來,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變化,人民在滿足基本物質文化需要的基礎上普遍期待更加多樣化、高質量的美好生活,將安全的水源、清新的空氣、優美的環境作為重要追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發展經濟是為了民生,保護生態環境同樣也是為了民生。”新時代以來,中國共產黨從人民群眾反映最普遍、最強烈的生態環境問題入手,將污染防治作為必須打贏的“三大攻堅戰”之一,持續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有力滿足了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以空氣治理為例,據統計,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28.0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9.3%(扣除沙塵影響),重污染天數比例為0.9%,3項指標均為有監測記錄以來最好水平。與此同時,必須清醒看到,一些生態環境的頑疾尚未得到完全根除,并伴隨科學技術條件和生產生活方式變化不斷出現新問題。法典的編纂,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旨在通過系統整合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為解決群眾身邊的突出環境問題提供更嚴密、更剛性的法治保障,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在生態環境方面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時,法典也強調增強公眾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和法治素養,這將有助于匯聚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強大社會合力。
以系統治理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法典強調,“國家加強生態的保護與修復,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與修復,實行自然恢復為主、自然恢復與人工修復相結合的系統治理”。生態文明建設是一項復雜系統工程,貫穿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全過程,必須統籌兼顧、整體推進。當前,基于對資源枯竭和生態惡化的擔憂,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社會團體將保護環境作為優先議題,要求全面減少傳統能源使用、停止溫室氣體排放。然而,這可能削弱經濟發展動能,帶來增長放緩、產業萎縮、失業增加等一系列新的問題。只有正確處理發展與保護、整體與局部、理念與實踐等多重關系,才能真正實現人與自然、生產力發展與生態系統運行在更高水平上的良性循環。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增強綠色發展動能”。生態文明建設不能“單打一”,要把握好時效度,在多方協同和動態平衡中推動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法典的編纂,正是系統思維在生態環境治理中的集中體現。法典把系統治理確立為生態環境保護的基本原則之一,對我國現有的生態環境法律制度機制和規則規范進行系統整合,為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體系化的法治方案。
以法治方式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法典強調,“完善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體制機制,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提升國家治理現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治理體系是生態環境領域的基礎制度和法律規范,為保護權益、懲處違法、責任追究等提供了基本依據。治理能力是運用制度、法律和技術推進生態環境問題解決的水平和成效。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有機統一、互為支撐,前者為后者提供制度基礎,后者則是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實效的關鍵。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不斷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領域的制度和法律體系,30多部生態環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規、1000多件地方性法規,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規章制度、政策措施,為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保障。在此基礎上,法典的編纂,為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了更為堅實的法治支撐。法典既涉及生態環境監督管理體制機制和基本監督管理制度,又有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綠色低碳發展等方面的內容,處理好了生態環境法典內部、外部制度規范的協調統一,增強了我國生態環境法律制度規范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很好地統籌了立、改、廢之間的關系。法典的編纂,確立了生態環境領域的通用性制度規范,有利于在法治軌道上進一步推進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
以大國擔當共建可持續發展的人類文明新形態。法典強調,“支持生態環境保護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生態環境國際規則的研究與制定,積極闡釋中國特色生態環境法治理念、主張和成功實踐,推動構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環境治理體系”。在經濟全球化時代,大規模經濟活動所造成的生態環境問題開始跨越國界,成為人類社會共同面臨的治理難題。生態環境問題的公共屬性,必然要求通過國際社會的集體行動來加以應對。中國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始終以負責任大國姿態積極參與并引領全球氣候治理進程。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國際社會應該攜手同行,共謀全球生態文明建設之路,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意識,堅持走綠色、低碳、循環、可持續發展之路。”中國大力發展綠色產品貿易和技術合作,為《巴黎協定》的達成和實施作出突出貢獻,推動綠色成為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倡議的重要底色,為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法典的編纂,系統總結了中國在污染治理、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領域的成功經驗,形成了一套兼具中國特色和世界意義的法治成果。這不僅展示了中國堅定不移走綠色發展道路的制度自信,也為我們參與全球生態環境治理指明了方向,是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制度探索和文明實踐,有利于提升中國在全球環境治理體系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作者系西南財經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院長、教授,四川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
責任編輯:董曉娟
本文鏈接:TOP↑











首頁












